三吴水利录 及其他一种
归有光撰
出版社:商务印书馆
出版年份:民国25.12
页数:
63
部分正文
明 归有光 纂
卷一
郏亶书二篇
天下之莫大于田。然自汉、唐以来,令之东入于海者,反西流;欲北入于江者,反下。是皆地势使然,水不得其道故也。
夫治水者,必治田;治田者,必治水。五方之民,皆知治水,而不知治田。盖治田之利,春而田,田之治,民之力也。
自汉、唐以来,言水利者,皆以松江为要。松江者,三江之一也。三江者,曰松江、曰娄江、曰东江。三江皆通于太湖,泄太湖之水,东入于海。
然自泥沙淤积,海口浅狭,水不得泄。于是,田皆淹没,民不聊生。宋、元、明以来,屡开屡塞,终不能久。
郏亶以为,治水之法,当先治田。田之水,皆自高而下,自近而远。先治其高,使水有所归;次治其近,使水有所行;后治其远,使水有所泄。
田之制,有塘、有浦、有港、有溇。塘以蓄水,浦以泄水,港以通水,溇以引水。塘深则水蓄,浦通则水泄,港通则水行,溇深则水引。
夫治水者,不可以不谨。若任其自流,而不为之制,则水必为患。故治田必先治水,治水必先治海口。海口深,则水泄;海口通,则水行。水行则田治,田治则民安,民安则国治。









